龐先生表示:去年8月份,我在珠海夏灣租了一套一房一廳,當時跟業主簽訂了一個為期兩年的租賃合同,約定月租是1200元。最近,業主在收租的時候暗示我,現在這個小區的房租普遍在上漲,他也打算把租金提價300元/月。我想問一下,業主可以隨意提租嗎?雖然我們有租房合同,但是據我了解,這些合同基本上都沒有在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。那么,業主可以隨意終止合同嗎?
珠海市房地產經紀人行業協會會長陳交力說:最近廣州、上海城市都出現了租金上漲的情況,現在珠海的租金也開始上漲,而且一漲就是幾百元。最近珠海市工商局等部門正在整頓珠海市的二手房市場,但是目前還主要是針對房屋買賣。
就上述案例中房東要求漲價的情況來看,因為國家對于房屋租賃沒有法律法規出臺,而珠海市也沒有出臺地方性的法律法規,因此只能根據合同法來判定。
通常情況下,如果是在合同期限內,那么房東就不能私自要求加租。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有一種情況例外:如果房東在合同中約定了每年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調整,并約定了上調的上限,那么房東就可以在上漲幅度內隨時調整租金,房東就有權加租。
需要提醒的是,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,依法繳納租賃管理費是出租方的義務。未辦理租賃登記或備案的,一旦被發現,出租人將可能被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,并追繳房屋租賃管理費和滯納金,所以簽訂租賃合同后應當及時登記或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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